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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
  (一)局长负责统计局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各项普查及抽样调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局同志按照各自分工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同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精神规范本局全体同志的行为。
  (二)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全局业务工作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第一产业(农业)
  1、农村统计改革住户抽样调查超级汇总季报、年报;
  2、农业定报、年报及“一产”的各项调查;
  3、人口抽样调查、农村贫困人口监测。
  (四)第二产业(工业)
  1、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年报;
  2、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年报;
  3、能源原材料月报、年报及“二产”的各项调查。
  4、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建筑业季报、年报;
  (五)第三产业
  、劳动工资季报、年报;
  2、商业、餐饮业、服务业年报及“三产”的各项调查。
二、工作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依法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纠正不正确的统计资料,按时报送各项统计资料。 对统计资料及时统计分析,及时提供统计信息。 定期深入基层,对基层统计业务工作进行培训指导。 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依法统计,认真开展统计执法工作。
三、工作要求规范
  统计工作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实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抽样调查工作由负责各专业报表的同志牵头,其他同志全力配合。各专业的统计分析、信息由负责各专业报表的同志撰写、打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政府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对口分配,共同完成。
四、监督约束机制
  统计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进行,统计局将工作内容、职责等张贴上墙,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的,将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区统计局热情欢迎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给予支持、监督。
   区统计局举报电话:267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