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等项目收费及依据

  项目:职业介绍服务费、招聘(招考)服务费、职工档案托管费、跨省务工跟踪服务费等。

  依据:
  (1)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介绍介绍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字〔2005〕329号)
  (2)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字〔2004〕198号)

 

 

 

 

 

 

 

内容提供:中共田家庵区委宣传部
技术维护:田家庵区信息中心 电话:0554-2692791 269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