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等项目收费及依据
项目:职业介绍服务费、招聘(招考)服务费、职工档案托管费、跨省务工跟踪服务费等。
依据: (1)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介绍介绍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字〔2005〕329号) (2)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字〔2004〕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