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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家庵区老龄工作职责
(一)服务对象
全区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区各级各类老年群众组织。
(二)服务内容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老年群众组织。
3、指导全区敬老爱老工作、开展敬老活动、组织重阳节、春节慰问活动、组织敬老评比表彰活动。
4、为年满60周岁老年人发放《安徽省老年优待证》。
5、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
(三)服务程序
1、敬老评比表彰:镇、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先进集体和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评定,进行表彰。
2、发放《安徽省老年优待证》:年满60周岁老年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居委登记审核,各镇、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查后负责贴照填证,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准无误后加公章、盖钢印方为有效。
3、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费发放:百岁老人持有效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经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核准后,按月发给100元的长寿保健费。
(四)服务要求
1、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发放《安徽省老年优待证》,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百岁老人生活补贴金发放自申请之日起一月内办结。
3、对老年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认真回复、及时上报和转交有关材料,为老年群众排忧解难。
4、认真办理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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