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办法
一、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由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免费发放给老年人。优待证分红色、墨绿色两种样式,红色由70周岁以上老年人使用,墨绿色由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使用。
二、老年人领取优待证要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其年龄按满周岁(计算到月)计算。
三、优待证由发放市、县(市)统一编号(一般为六位数),如省直单位为“省直××××××”,合肥市为“合肥××××××,肥东县则为“肥东××××××”。
四、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发放、验证并加盖钢印;农村老年人领取优待证由乡、镇统一办理。
五、省直单位、中央驻肥单位、在肥大专院校的老年人领取优待证,由各单位离退休工作管理机构统一填写,交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验证、编号,加盖钢印。
六、外省老年人长期在我省居住的,由其工作单位、子女工作单位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可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七、办证工作要严肃认真,周到热情,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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