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田家庵区委常委下基层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改进领导方法,确保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地推进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根据省、市委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区委常委每年都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集中或分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要特别注意多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企业、行政村、社区去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帮助基层党组织克服困难,开展工作。 第二条 区委常委下基层的主要任务 1、围绕经济建设,抓住工作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剖“麻雀”,总结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为区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帮助基层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动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有重点地帮助基层单位解决生产、工作和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各个常委可根据本人分工,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对上述任务加以具体化,并有所侧重。 第三条 区委常委下基层的主要形式 1、建立联系点。每个常委都要确定2个以上企业、农村和其他基层联系点,定期或不定期地集中一段时间,蹲在点上解剖“麻雀”。 2、工作调研。围绕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区委将不定期地拟定某个时期的调研提纲,由常委结合各自的工作分工,进行专题调研或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完成有关任务。 第四条 区委常委下基层的时间,按照有关规定,一般每人每年不少于3个月。 第五条 区委常委下基层要讲求实效,多办实事,轻车简从,切忌形式主义。要真正与群众同甘共苦,实实在在地向群众学习,真心诚意为群众服务,不允许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不允许搞特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