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基层双拥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双工委成员单位、地区企事业单位双拥领导小组:现将《安徽省基层双拥工作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这个《纲要》对基层双拥工作的指导思想、标准要求、工作内容、措施制度、评比表彰和组织领导都作了明确的规范。这些规范对推进我区双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是一项重要举措。希望你们要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划,抓好落实,促进全区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进一步做好新形下的双拥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抓基层、抓落实的指示精神,推进双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二、标准要求 (四)组织健全。县(市、区)有双拥工作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各直属部门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部队团及其以下单位有群众工作领导小组,连队有群众工作组。 (五)政策落实。地方基层单位严格执行拥军优属政策法规,军队、军人和军属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优抚对象权益得到保障,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开发使用两用人才成效明显;地方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落实。部队官兵法纪政策观念和拥政爱民意识强,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尊重地方政府,维护群众利益。 (六)活动经常。军地既重视做好重大节日的双拥工作,又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双拥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安排,节日有联谊走访,平时有互帮互学,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实在,形式活泼,广大军民积极参与。坚持开展岗位双拥活动,从日常工作做起,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基层工作的各个岗位。 (七)关系融洽。军民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地方把军人当亲人,象关心经济建设一样关心部队建设;部队视人民如父母”,把驻地当故乡一样热爱;真正做到干部战士无违纪,优抚对象无怨言,军地之间无纠纷,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三、工作内容 (八)深入进行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常抓不懈。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军民牢固树立军队与人民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互促进、不可偏废的思想,打牢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宣传教育要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之中。(九)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军民共建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以地方领导为主,以做思想政治工作为主,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部队政治思想建设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管理。部队选择共建点要经旅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同地方协商确定。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共建对象主要是街道、工厂、乡村、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车站、港口、商店等“窗口”行业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营院、文明城市活动,搞好军地基层单位的文化建设。 (十)关心和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地方要支持部队搞好教育训练、战备执勤、国防施工,做好所需场地、交通、安全、生活等保障工作。大力开展智力拥军,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积极配合部队搞好思想政治建设,支持部队开展“争创先进连队、争当优秀士兵”活动,对立功受奖人员实行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