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田家庵区委田家庵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安徽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纲要(试行)》和《中共淮南市委、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现结合田家庵区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㈠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1、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2006年上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拒腐防变、永葆先进”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为主要内容的“规范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主题教育,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到2010年,领导干部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加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
2、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区委中心组以及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要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安徽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纲要(试行)》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深入开展读书思廉活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党课或做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到2010年,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理论认识进一步深化,运用反腐倡廉理论做好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3、抓好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培训。每年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新进领导班子的成员、新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廉政谈话或进行集中廉政培训。要抓好公务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到2010年,形成比较健全的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
㈡面向全体党员和全社会开展反腐倡廉教育
4、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2006年上半年,要继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根据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强化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使党员干部知纪懂法、遵纪守法。到2010年,形成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
5、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从2006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运用先进事迹表彰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教育。2007年,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的目标要求。到2010年,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的“六进”活动。在抓好泉山街道西苑社区“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推进全区廉政文化进社区工作。2007年,健全和完善廉政文化建设的相关制度。到2010年,在全区基本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㈢抓好反腐倡廉宣传阵地建设
7、利用网络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利用“田家庵之窗”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开设反腐倡廉网页,设立网上举报信箱。到2010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
8、整合廉政文化社会资源。从2006年开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栏。重要工作岗位设立党风廉政警示标志。适时举办反腐倡廉书画作品展。到2010年,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
㈣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9、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统一要求,统一实施,统一考核。从2006年起,建立完善由纪检、组织、宣传、监察、文化等单位参加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2007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㈠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工作制度
10、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2006年,完善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政务、村务、社区管理事务公开制度。2007年,建立健全决策纠错改正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到2010年,形成较完善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
11、完善规范国家工作人员行为制度。制定出台田家庵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为规范暂行规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法、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公职人员廉政规定等制度。到2010年,形成比较健全的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法规制度。
12、建立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2006年至2007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健全网上受理举报投诉制度、实名举报制度;完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㈡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1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细则,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监督办法。规范和推行全委会票决制度。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制定考核实施意见,深化公务员绩效考核,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交流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严格执行干部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完善公务员辞退办法。到2010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1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006年,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完善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制定加强效能建设的意见及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到2010年,基本实现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转变。
15、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乡财区管、预算外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制度。制定全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补贴的规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职务消费改革工作。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财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安全、有效。
16、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2006年制定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意见,贯彻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逐步实行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按照有关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实现国有产权转让全部进入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到2010年,市场竞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17、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支持和保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职能。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执行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到2010年,司法机关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三、 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㈠强化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8、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2006年至2007年,重点对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到2010年,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加强。
㈡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1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2006年至2007年,逐步完善干部任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到2010年,建立起完善的选人用人监督机制,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得到有效监督。
20、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继续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工作,加强对资产评估、审核、交易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到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财政资金监督机制和国有资产监督机制。
㈢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
21、积极探索发挥党内监督主体作用的有效途径。2006年至2007年,建立区党内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2007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把党务公开作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监督作用的重要方式。到2010年,党内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更加规范有效。
22、加强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通过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和调研,开展代表评议、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以及提出议案、建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依法加强监督。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到2010年,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程序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23、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2006年,认真落实政协委员视察、评议、协商、议政、提案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向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反腐倡廉情况的制度和聘请特邀监察员制度。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到2010年,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4、加强政府专门机关监督。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的职能,对监察对象的行政行为开展有效监督。2006年,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以及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方面的专项审计。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政监察机制和审计监督机制。
25、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的监督。完善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到2010年,形成更为有效的司法监督制约机制。
26、加强社会监督。继续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府及工作部门的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等向社会公布制度。充分利用“田家庵之窗”设立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信箱,并对公众开放。认真贯彻《信访条例》,领导干部开门接访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机制。继续探索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监督体系。 四、 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㈠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27、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非法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案件,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查处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到2010年,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28、查办重点领域的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继续严肃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案件。围绕解决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移民建房、旧城改造、拖欠农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等问题,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到2010年,发生在重点领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进一步纠正。
29、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利用婚丧嫁娶等收敛钱财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到2010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㈡完善查办案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0、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查处大案要案的职能。进一步完善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和案件移送、违纪违法款物追缴等制度,使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得到充分发挥。到2010年,联合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
㈢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31、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程序。把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和申诉复查等各个环节。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加大追缴违纪违法款物和财产处罚的力度。加大对办案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纪执法水平。到2010年,基本实现办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执纪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工作的领导
㈠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32、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建工作的各个领域,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精心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建设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和推动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反腐败工作机构的领导,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的反腐败专职队伍。重视加强基层单位反腐败工作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重视加强基层单位反腐败机构的建设和人员配备。
㈡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
3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纪委要设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尽快把任务分解到协办单位,会同协办单位对负责的各项工作,研究提出落实的具体意见。
㈢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34、建立责任机制。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建设纲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程序和量化的指标体系,运用好考核成果,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及领导,进行批评和责任追究。建立保障机制,要加大投入,列入预算,在人员和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2006年至2007年,是我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建设纲要”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的关键时期,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初步建成符合田家庵区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2008年至2010年,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深入、提高,在全区初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上,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到2015年,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立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